部隊評殘申請書?評殘(包括新評、補評、調整等級)手續和審批程式 (1)本人向所在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受傷、治傷經過和現在遺有的殘情等。 (2)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後,寫出證明材料。將所需評殘(調等級)的材料報(市、區)民政部門審查。 (3)縣(市、區)民政部門經審查認為具備評殘條件的,通知本人到指定醫院進行殘情檢查,由醫院傷殘醫學鑒定小組做出殘情鑒定。縣(市、區)民政部門根據殘情鑒定小組殘情鑒定,填寫《革命傷殘人員評殘報表》或《調整革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報批表》表中相應欄目審查意見。審查後,將全套(評殘、調整等級)材料報地(州、市)區民政部門審查。 (4)地、州(市)民政部門審查後,認為符合評殘(調等級)條件的,在《革命傷殘報批表》或《調整革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報批表》相應欄目中簽署審查意見,連同其它材料一併報省民政廳審批。被批準評定傷殘等級或調整傷殘等級的,由省統一編號填發證件。對不符合評殘等級條件或調整傷殘等級條件的,民政部門應當在“報批表”相應欄目中註明理由並加蓋公章,連同其他材料退回。
部隊評殘申請書?評殘(包括新評、補評、調整等級)手續和審批程式 (1)本人向所在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受傷、治傷經過和現在遺有的殘情等。 (2)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後,寫出證明材料。將所需評殘(調等級)的材料報(市、區)民政部門審查。 (3)縣(市、區)民政部門經審查認為具備評殘條件的,通知本人到指定醫院進行殘情檢查,由醫院傷殘醫學鑒定小組做出殘情鑒定。縣(市、區)民政部門根據殘情鑒定小組殘情鑒定,填寫《革命傷殘人員評殘報表》或《調整革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報批表》表中相應欄目審查意見。審查後,將全套(評殘、調整等級)材料報地(州、市)區民政部門審查。 (4)地、州(市)民政部門審查後,認為符合評殘(調等級)條件的,在《革命傷殘報批表》或《調整革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報批表》相應欄目中簽署審查意見,連同其它材料一併報省民政廳審批。被批準評定傷殘等級或調整傷殘等級的,由省統一編號填發證件。對不符合評殘等級條件或調整傷殘等級條件的,民政部門應當在“報批表”相應欄目中註明理由並加蓋公章,連同其他材料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