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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開啟車窗看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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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微風飄香834
謝謝邀請!在法律上只有動物檢疫法規定要集中屠宰。但是這法裡沒有包括羊,羊還是個空白。這就是說自己殺羊還是允許的,所以我也時常會看到有的羊肉店,為了證明自己店的羊肉是活殺的、是新鮮的、不是冷凍的、也不是隔夜的。所以把活羊牽在店面前,到時就殺了。做了個“是活殺羊肉”的廣告,招攔生意。那是否是就無法禁止他呢?這到也不是,用城管條列中的店前衛生這一條即可把他禁掉。所以在城市自己殺羊買賣,還是不合規定的,如在鄉鎮或許就可睜眼閉眼了。
路邊飯店殺豬宰羊是常事,沒聽說自家養的肉食動物還得用“屠宰證”。
但有的餐館為了招攬生意,在街上當著路人面勒狗、殺羊確實不可取,城管也會干涉。動物有沒有檢疫不說,那宰殺動物的場面真的不忍直視,很恐怖、很殘忍!
當然,個人開屠宰場是需要辦手續的,也不允許在市中心開設,既便允許個人餐館殺狗宰羊,也不要拿到街面上去殺,一是殘忍,二是影響市容,三是不衛生!
我認為,從食品安全的角度考慮,宰殺的動物未經檢驗,擺上餐館的餐桌應該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