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就算總督巡撫這樣的封疆大吏想要殺人也只能用軍法作為手段,對普通百姓沒有就地正法權。
漢晉時期,太守國相就有資格判決庶民死刑並立即執行。
隋唐時期,已將死刑複核權收歸中央:縣級審判,呈報州府,(明清有省級複核)再到刑部大理寺,最後才是皇帝✓決。
明清對死刑的複核更嚴格。每年夏天,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組織官員開會,隔離封閉稽核各省按察使呈報的死刑卷宗。具體案件得三司意見一致才呈報皇帝✓決,否則關押至第二年夏季進行再次會審。如兩司覺得判決有誤,就發回重審。
皇帝在接到三司的呈報後,按照自己喜好在選定人犯名字上打✓,所以叫✓決。
唐代開始,執行死刑必須在農曆10月~當年冬至前(誰都希望這個時間快點過,實際執行也就大約50天),所以又稱秋後問斬。此規則一直延續到了清代。
死刑被選中者層層傳遞命令至縣,冬至前必須完成死刑。如傳遞命令超過時間,須延期到明年執行。如果皇帝沒有選中某死刑犯,則繼續關押,可參加次年的夏季會審。
沒有。就算總督巡撫這樣的封疆大吏想要殺人也只能用軍法作為手段,對普通百姓沒有就地正法權。
漢晉時期,太守國相就有資格判決庶民死刑並立即執行。
隋唐時期,已將死刑複核權收歸中央:縣級審判,呈報州府,(明清有省級複核)再到刑部大理寺,最後才是皇帝✓決。
明清對死刑的複核更嚴格。每年夏天,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組織官員開會,隔離封閉稽核各省按察使呈報的死刑卷宗。具體案件得三司意見一致才呈報皇帝✓決,否則關押至第二年夏季進行再次會審。如兩司覺得判決有誤,就發回重審。
皇帝在接到三司的呈報後,按照自己喜好在選定人犯名字上打✓,所以叫✓決。
唐代開始,執行死刑必須在農曆10月~當年冬至前(誰都希望這個時間快點過,實際執行也就大約50天),所以又稱秋後問斬。此規則一直延續到了清代。
死刑被選中者層層傳遞命令至縣,冬至前必須完成死刑。如傳遞命令超過時間,須延期到明年執行。如果皇帝沒有選中某死刑犯,則繼續關押,可參加次年的夏季會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