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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emon路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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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聽風的雨
1871年,54名琉球人因颱風而漂流到恆春半島,被原住民族所殺。日本派代表要求清政府處理,而清政府以“生番系我化外之民”為由拒絕,結果在1874年(同治十三年),大日本帝國派兵攻打臺灣南部牡丹社的原住民,是為牡丹社事件。之後清政府照會日方,要求日本撤軍,並承認此行動乃“保民義舉”,日方認為這等於放棄對琉球王國的宗主權,而清朝則認為“保民義舉”是指日方提出的受害漁民中有4人為小田縣人。(實際上自從1609年日本出兵琉球之後,琉球王國就同時嚮明朝和日本薩摩藩雙方朝貢,已逐漸形成兩屬狀態。)1894年日本發動了中日戰爭(甲午之戰),翌年3月攻佔澎湖。腐敗的清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與日本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將臺灣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臺灣從而淪為日本的殖民地,開始了長達50年的日據時期。
明朝時就有倭寇搶東西,不過沒能力佔領。日本明治維新過後,全國資產階級改革,開始對中國動真格了,《馬關條約》為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簽訂,割了臺灣島及所屬島嶼給賊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