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原本是“匕”加“鼎”,就是用勺子舀鼎裡面東西。
後來篆書隸化後,就訛寫成了“匕”加“目”加“大”,從這裡開始,它中間是“目”的,也就是兩橫。
繁體楷書保持了隸書訛寫的寫法,如下
直到近代,簡化後的舊體字,依然是“十”加“目”加“丌”的寫法。
直到普及標準簡體字,才將它寫成“真”這樣!
而“直”,別看它和“真”只差兩點,但最初他們的樣子卻是完全不一樣的,如下,是甲骨文的“直”,意思是用眼睛(目)來確定一條直線(丨),所以,用“目”加“丨”表示“直”的含義。
篆書,在大篆時期,我們的老祖先們,習慣性地給發展中的漢字加“指事符號”,比如“有”就是“屮(就是又的甲骨文寫法)”加“月(篆書的肉字寫法)”就組成了“有”,“直”也是一樣,旁邊加個“╰”,再在“丨”中間加一點(十字就是這麼來的)
再到小篆,為了書寫優美,它就變成了這樣
舊體字,楷書“直”就是“十”加“目”加“﹂”,所以,中間是兩橫
再來個篆書的會意字“德”的本字,也是“直”加“心”
簡化漢字後,就寫作“直”了,變三橫了!
真,原本是“匕”加“鼎”,就是用勺子舀鼎裡面東西。
後來篆書隸化後,就訛寫成了“匕”加“目”加“大”,從這裡開始,它中間是“目”的,也就是兩橫。
繁體楷書保持了隸書訛寫的寫法,如下
直到近代,簡化後的舊體字,依然是“十”加“目”加“丌”的寫法。
直到普及標準簡體字,才將它寫成“真”這樣!
而“直”,別看它和“真”只差兩點,但最初他們的樣子卻是完全不一樣的,如下,是甲骨文的“直”,意思是用眼睛(目)來確定一條直線(丨),所以,用“目”加“丨”表示“直”的含義。
篆書,在大篆時期,我們的老祖先們,習慣性地給發展中的漢字加“指事符號”,比如“有”就是“屮(就是又的甲骨文寫法)”加“月(篆書的肉字寫法)”就組成了“有”,“直”也是一樣,旁邊加個“╰”,再在“丨”中間加一點(十字就是這麼來的)
再到小篆,為了書寫優美,它就變成了這樣
舊體字,楷書“直”就是“十”加“目”加“﹂”,所以,中間是兩橫
再來個篆書的會意字“德”的本字,也是“直”加“心”
簡化漢字後,就寫作“直”了,變三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