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萌神在行動

    你好,如果兩人已經分手,彩禮等物品還是歸還的好。

    既然不是奔著結婚去的,那就沒有理由佔著彩禮不歸還。現在的彩禮還是很貴的,都是一般的家庭,也負擔不起。

    相親物件這樣做,即是為家裡考慮,也是心裡失望。好在只是把彩禮要回去了,沒有把平時的花銷都算在裡面。

    如果有以下3種情況,女方就需要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如果有以下4種情況,女方可不還彩禮: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

    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

    個人觀點,具體的,還是看當事人的實際情況。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女生穿的少,究竟是喜歡被人關注,還是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