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1月1日起,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可選其中一種困難情形,按規定申領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申領程式調整為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提出申請,由負責學籍註冊的各普通高校、技師學院、特殊教育院校、民辦高校受理申請,並於每年4月底前向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集中申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稽核後,由同級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到離校前的畢業生本人銀行賬戶。
領取創業補貼條件如下:
1、申領人員需為個體經營者、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2、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註冊時間必須在在2011年10月1日以後,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
3、有固定營業場所並辦理就業手續,且在申領補貼時正常經營
4、營業執照註冊時間須在失業登記、畢業證註明時間之後或在畢業學年時間範圍內。其中,非
5、本市戶籍大學生創業者,申領補貼時須正常經營滿2年
6、透過變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創業的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就業手續,且變更後經營時間符合以上規定的,方可申領補貼。
從2019年1月1日起,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可選其中一種困難情形,按規定申領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申領程式調整為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提出申請,由負責學籍註冊的各普通高校、技師學院、特殊教育院校、民辦高校受理申請,並於每年4月底前向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集中申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稽核後,由同級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到離校前的畢業生本人銀行賬戶。
領取創業補貼條件如下:
1、申領人員需為個體經營者、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2、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註冊時間必須在在2011年10月1日以後,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
3、有固定營業場所並辦理就業手續,且在申領補貼時正常經營
4、營業執照註冊時間須在失業登記、畢業證註明時間之後或在畢業學年時間範圍內。其中,非
5、本市戶籍大學生創業者,申領補貼時須正常經營滿2年
6、透過變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創業的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就業手續,且變更後經營時間符合以上規定的,方可申領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