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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隻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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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秋風中
這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處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罰金。如果給公司造成了損失,還必須承擔民事上的賠償責任。
感情的事情本來就應該存在於兩個人之間,不應該給無辜的人造成困擾。事實上,就算你去對方公司抹黑對方,不但不能解決問題,而且還有可能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或者對自己的名譽有損。所以,如果兩個人的感情確實不能挽回的話,還不如瀟灑地走!
支援你去鬧事的人顯然是不負責任的,因為吃虧的人是你而不是他們。
《治安管理處罰法》沒有這樣的規定,但如果拉橫幅的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聚眾實施前述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