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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Ls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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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蝸殼籃球
首先我對楊毅老師對裁判“質疑”的勇氣表示肯定,比賽中莫里斯的那個三分投籃被判罰進攻犯規真的很讓人意外,相信沒有人會想到判罰的結果會是這樣!
楊毅老師微博是這樣說的:“莫里斯那個球,我的第一反應就是他不是故意的,他當時的動作完全是專注於投籃上”,個人非常支援楊毅老師的觀點,這球真的不是“故意”的!
過程回顧!先來看看這球是怎麼回事,當時莫里斯拿球發動快攻,他準備趁騎士球員立足未穩,直接選擇投三分!
可是籃下的樂福看到莫里斯準備投三分,果斷上去防守,莫里斯出手三分可以說是在樂福準備上前防守之前就準備好要投的,這時候他腦子裡就是“投三分”,怎麼可能會有“故意伸腿”的意思!
但是裁判卻認為莫里斯觸犯了“米勒法則”,有“故意伸腿”的動作,把球權給了騎士,莫里斯也是找裁判理論,但是都沒有用,此時莫里斯已經被吹了4次犯規,而比賽還有半場左右!
所以,楊毅老師站出來為莫里斯說話真的很有勇氣,裁判的判罰確實有問題,大概今天是騎士的主場,如果是在凱爾特人主場,恐怕這球應該就是防守犯規吧!
你怎麼看待莫里斯這球到底是進攻犯規還是防守犯規? -
3 # 影視愛好者陳小二
比賽結束了,糾結這些有什麼用呢?他說的也算啊!得人家裁判在場上說的算,裁判認定了莫里斯腿伸的太長了,所以自然就犯規了!如果一個球隊因為這三分而輸掉整場比賽,那麼這個球隊根本就進入不了季後賽,更不用說成長了!凱爾特人在缺席兩大主力的情況下,保住自己的主場不敗,說明他們做的很好了,即使客場2場以輸掉比賽告終,但是他們還是成功的,至少在第四場比賽中,他們的表現讓大家看到他們戰勝騎士的決心和希望,跟第三場比賽對比,已經做得很好了,作為一個年輕的球隊以飛速的成長讓人們對他在下個賽季的表現懷以期待,做到這點他們已經贏了!何況剛剛打了四場比賽,還有三場呢,個人覺得凱爾特人已經掌握打敗騎士的訣竅了,在接下來的比賽中定然能以4:2淘汰屬於詹姆斯一個人的騎士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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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倫寫字的地方
東部決賽G4比賽裡,裁判頻頻搶鏡,全場吹罰了49個犯規,兩邊不討好!其中最大爭議的就是吹罰莫里斯三分投籃犯規,許多球迷搬出了米勒法則,裁判也是根據米勒法則吹罰的。
但是我認為裁判也會誤判,根據我對規則的理解和慢鏡頭回放,我完全贊同楊毅的說法,這個球不應該吹罰進攻犯規,莫里斯完全沒有故意伸腿動作。
裁判為了找平衡哨,在後面吹罰了史密斯體毛犯規,這真是糟糕的吹罰,毀了一場精彩的比賽。
先說一下米勒法則,這個法規是在2012-13賽季推出的,因為米勒以前比較喜歡投籃時故意伸腿製造犯規,所以出臺了這麼一個法規。定義射手踢腿的必要條件:
如果投手在踢腿時並未和防守者進行身體接觸,那麼這樣的投籃踢腿仍然會被視作正常動作,而一旦他們踢腿侵犯到防守者的身體或是迫使對手失去原有的防守位置和空間,那麼這樣明目張膽的動作可能會被裁判抓現行,被列入打擊範圍。下面結合樂福和莫里斯進攻說一下:
莫里斯投籃時,樂福從側面飛過來防守,雙方此時並沒有任何接觸,樂福也並不是貼身防守。莫里斯沒有任何踢腿動作。
莫里斯完成投籃之際,樂福碰到莫里斯倒地,莫里斯這個動作是我認為不是故意抬腿。莫里斯投籃是有些後仰的投籃,為了保持身體平衡,這是慣性動作。
打過球都應該知道,你不可能直上直下,這完全就是樂福飛過來碰到莫里斯的腳,導致雙方倒地!裁判就在邊線,他馬上吹罰莫里斯犯規,三分無效。
這個吹罰可以說改變了比賽的局勢,因為當時分差13分,如果判3+1,分差來到兩位數。
最後,裁判也是人,他不是機器,無法做到完美的判罰。糾結這個爭議不會改變結果,關注天王山之戰吧!
回覆列表
針對今天NBA東部決賽的第四場對決的“莫里斯三分”爭議判罰,球迷們都有各自不同的觀點:
有的認為裁判的判罰沒問題,拿出了當年的米勒規則來向大家解釋;
有的認為裁判根本就是誤判,莫里斯投籃沒有問題,向前伸腿也是正常的習慣性動作,是樂福從側面撲過來才掛到腿!
楊毅老師的微博長文闡述自己的觀點,這可是真的長啊!小彤就不給大家複述了,想要一探究竟的小夥伴慢慢看!
顯然楊毅老師認為莫里斯的投籃沒有問題,並且簡答表示了一下對今天比賽裁判的看法!“所謂的投籃的時候腿不能伸出來,你試試後仰跳投你能雙腿筆直落地嗎,那是螞蚱!”而楊毅老師也表示了他知道米勒規則,但這個問題完全是靠臨場裁判去界定的!
上圖為關於“米勒規則”的介紹!
爭議的要點無非就是莫里斯這個三分投籃伸腿,究竟是不是有意的,如果是有意的,那就根據米勒規則這就是犯規,如果是無意的,那這就是一個3+1,所以沒有個客觀的答案,莫里斯肯定認為他是無意的,是正常的投籃動作,所以再爭議也沒有意義,此題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