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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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夢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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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05047338372
只要是本小區的住戶,小區的院子就是自家的院子 ,雖然沒有車位 ,停放小區內是合理和情合法,不讓停放沒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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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梔子花開251050301
車位多不意味著有空車位,小區如果已經停滿車輛,當然不允許沒有買車位的其他車輛再進入小區了,在這種情況下車輛還要強行進入,不是耍流氓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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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單人房雙人床53485654
得顯然這是不合法的霸王條款。賣停車位已成物業斂財的可恥手段,拿著沒有產權的車位強買強賣,還用一些下流手段來逼迫業主。個人認為小區停車位是一個健全商住樓的必要硬體設施,說免費停車都不為過但也不現實,所以最適合是包月或臨停按國家規定收取費用。
小區裡如果沒有你的位置你就不能進,這個充其量算糾紛,不能說違法,每個小區情況不一樣。
一般來說有一部分帶產權的可以出售,一部分人防用於出租,只是開發商為了進快速回籠資金會首先推有產權的車位,人防的投入使用會很慢,有現實審批驗收的因素也有主觀拖延的故意,託久了你等不急就買了車位唄。
只要政府還允許出售車位,你就沒什麼辦法,已經買了車位的業主會同意以後車位出租嗎?所以只能硬頭皮賣下去,哪怕是大部分車位閒置。
不要硬扛,我的建議是跟物業搞好關係,人防下來的時候能首先通知你,否則你真的可能連租車位的機會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