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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74056550451

    這就要看這個朋友怎麼來定義了,是見面只打個招呼呢,還是經常互相聯絡和主動來往呢?要是前者可以要是後者我認為還是不要成為朋友為好,如果成為朋友那會對以後的生活有影響.分手後互相肯定都要成家的,我們知道每個人對自己喜歡的人都是很在乎的,如果你要是發現你喜歡的人還和曾經的戀人經常在一起,你會有合感想,特別是女孩子對這個特別敏感,如果你是一個負責任的人,就要對你的家庭負責,因為美好的生活可能會被一些瑣碎的小事而毀滅.在這些毀滅的背後有很多都是互相的猜忌和誤會而導致的.人類畢竟不是聖人有多麼寬廣的胸懷.如果有可能和好成為[朋友當然可以,如果沒可能就直接斬斷,愛情就害怕藕斷絲連,這樣會對另一個人造成傷害的,既然分手就要給對方一種感覺,就是不可能再和好,這樣的痛苦也是一時的,隨著時間的流逝,彼此都可能會找到新的生活.

  • 2 # 混世大魔王123

    首先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已經斷絕關係的雙方有給於另一方金錢的義務,並且從人之常情角度出發如果是為了自己好,個人建議不要給,這不僅會讓您損失一部分金錢,更可能影響您以後的生活。其次如果您覺得實在是太愛她了,於心不忍。我也勸您不要給於金錢,因為金錢是冰冷的,它遲早會冷卻您愛她 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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