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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簽訂三方協議後想違約,並願意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故意刁難,不給解約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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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閱法網

    三方協議怎麼解約

    由教育部學生司印製、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編號固定)。畢業生透過“雙向選擇”確定接收單位,並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單方面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如下解約手續:

    第一步:到原籤協議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第二步:向本學院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單位解約函、原《就業協議書》負責畢業生就業的副書記簽署意見並簽字、蓋章後交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

    第三步: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審批發換新的《就業協議書》。

    第四步:畢業生領取新協議後到學院備案 。

  • 2 # 05太陽羽

    不同學校會有所不同,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所有學校都是以學校利益為出發點的,也就是說想要違約原則上要找到新的單位。只要你重新找到工作,學校也不會為難學生,直接拿著原單位的解約函和新單位的接收函到學校就業辦便可重新列印新的三方協議。具體流程如下,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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