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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知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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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家在大灣區
這個問題非常普遍,也有很多夫妻因此而煩惱,心裡總有小嘀咕,但能雙方共同解決了就是好事。
一般來說,按照傳統風俗是到男方家過年,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建議可以在初一及之前都在男方家,初二之後可到女方家,直到假期結束。
隨著時代的發展,如果路途遙遠,可以考慮折中,採用間隔年的方式,每年輪流去一家,但最好是有兄弟姐妹,以便有人陪父母過年。
最後,若都是獨生子女,還是最好有自己的房子,把雙方父母都接過來,共享新春佳節!
能提這樣的問題都是孝順的孩子,的確是雙城生活帶來的社會問題。
夫妻雙方哪一方強勢就聽哪一方的,如果雙方勢均,那就你家一年,我家一年。
不過我倒有一個方案供你參考:
第一年,第二年輪流去各自父母家。
第三年接雙方父母來一線城市過年。因為經過兩年的打拼,你們經濟上應該有所改善。
第四年接一方父母去另一方過年,因為第三年彼此熟了嘛,第五年去另一方。
五年一輪,有個定數,雙方都有期盼和安排,就不用糾結這個問題。
回家過年其實就過個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