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的外號叫猩猩,是有人黑他的,說他長得像猩猩。本來大猩猩這個外號,所有人是NBA名宿帕特里克-尤因。但是在當時,大猩猩這個外號是沒有貶義的,因為那時候也沒有這麼多激烈的球迷群體存在。
詹姆斯第一次離開騎士,和第二次離開熱火回到騎士,原因都一樣,就是尋求一個更好的團隊取得更好的成績,追求NBA總冠軍。兩次離開,其實都是原來的合同到期之後走的,並沒有任何不妥之處。
很多人總是提到忠誠,認為在一支球隊效力,就意味著更多的褒獎。其實這毫無道理,在NBA打球是一個工作,跳槽是很正常的事,對於工作的公司,你當然要努力工作,否則就是職業道德有問題。但是,當合同到期了,你選擇跳槽,這是無可厚非的事情。對公司要無比忠誠,為公司貢獻一切?這是被公司洗腦了吧?
其實我覺得詹姆斯的做法很有時代意義,就是球員可以掌控自己的命運,自己去追求成功。像那種一個人在一支球隊的,想要奪冠,也必須要等待更好的隊友。而去別的球隊呢,其實本質上都是一樣,是獲得更好的隊友。只不過一個是自己等別人來,另一個是主動出去找。我認為後者更有主動性,更加值得肯定。
詹姆斯的外號叫猩猩,是有人黑他的,說他長得像猩猩。本來大猩猩這個外號,所有人是NBA名宿帕特里克-尤因。但是在當時,大猩猩這個外號是沒有貶義的,因為那時候也沒有這麼多激烈的球迷群體存在。
詹姆斯第一次離開騎士,和第二次離開熱火回到騎士,原因都一樣,就是尋求一個更好的團隊取得更好的成績,追求NBA總冠軍。兩次離開,其實都是原來的合同到期之後走的,並沒有任何不妥之處。
很多人總是提到忠誠,認為在一支球隊效力,就意味著更多的褒獎。其實這毫無道理,在NBA打球是一個工作,跳槽是很正常的事,對於工作的公司,你當然要努力工作,否則就是職業道德有問題。但是,當合同到期了,你選擇跳槽,這是無可厚非的事情。對公司要無比忠誠,為公司貢獻一切?這是被公司洗腦了吧?
其實我覺得詹姆斯的做法很有時代意義,就是球員可以掌控自己的命運,自己去追求成功。像那種一個人在一支球隊的,想要奪冠,也必須要等待更好的隊友。而去別的球隊呢,其實本質上都是一樣,是獲得更好的隊友。只不過一個是自己等別人來,另一個是主動出去找。我認為後者更有主動性,更加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