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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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牧笛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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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嘉慶192163642
處方藥是有處方權的醫生才能選用的藥,醫生會根據不同的人選擇適合的藥來治病。而廣告是面向人民群眾的,有的人不具備醫藥知識,無法自己選擇藥物,看了廣告也起不到作用,同時也防止病人根據廣告來選擇藥品,造成預想不到的損害。所以政府部門規定處方藥不得做廣告。非處方藥可以宣傳,但是不得誇大療效,不得誇大適用範圍,要按照藥品審批的範圍實事求是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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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醫柳大夫
你見過用了成百上千年的中藥,卻極少有堅持一百年還在用的處方藥,這些處方藥上市的時候都進行了幾多N盲試驗,每年一批一批的藥品召回,以及淘汰藥都說明處方藥從療效到毒性副作用都不可靠,至少存在極大不確定性,如果做廣告怕是貽害萬千 百姓,弊大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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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榮恥鑑定師
我認為藥品均不應被許可做廣告!理由:藥品是對決定生命有著重大效果的東西,對其成分功能的說明是有著嚴格要求的,而廣告則是嘻嘻哈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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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老師3
處方藥做廣告應當是不妥的。因為治病不只靠一個處方就能治好,還涉及病源的控制。同時,因人體質不同而用藥也會不同。
堅決支援。處方藥是專業醫生開的,只在相關醫生業務學習時學就行了。不用向普通老百姓推廣。因為老百姓不懂藥理,毒、副作用、相關不良反應都說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