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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小可愛大龍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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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風116067626
小區業委會可以自行管理物業,但是有一個前提,就是必須先召開小區業主大會,透過小區自治的決議,然後授權業主委員會,由業委會組織實施自行管理物業的具體事項.
具體法律依據是《物權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業主委員會僅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它執行的是業主大會的具體決議.小區採用何種物業管理模式,此事事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的重大事項,因此必須召開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
業主委員會自治是可以的,但要到房管局備案,包括自治管理規範、業主管理規約、費用定價、收支等等方面。而且最重要的是業主委員會必須代表業主意願才可以,但是在某些大小區很難,畢竟不專業,尤其是裝置管理、電梯監管、應急自救等等。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業主選舉產生,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特殊形式。業主委員會由業主或者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一般由5至11人單陣列成。業主委員會的權力基礎是其對物業的所有權,它代表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對該物業有關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