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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江雪寒

    格格"原為滿語的譯音,譯成漢語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貴胄之家女兒的稱謂,即婦人之爵名。

    清朝前身"後金"初年,國君(即"大汗")、貝勒的女兒(有時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婦女)均稱"格格",無定製。例如,清太祖努爾哈赤的長女稱"東果格格",次女稱"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於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后(即中宮)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格格"遂專指王公貴胄之女的專稱。例如,皇太極的次女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倫長公主,後改為"永寧長公主",復改為"溫莊長公主"。由此可見,現在影視劇中把皇帝之女稱作"格格"是不準確的(如,"還珠格格"、"十八格格")。順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為五等,即:

    一、親王之女,稱為"和碩格格",漢名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縣主";

    三、多羅貝勒之女,亦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郡君";

    四、貝子之女,稱為"固山格格",漢名"縣君";

    五、鎮國公、輔國公之女,稱"格格",漢名"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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