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合同是快遞員和使用者的,快遞員應該送上門,送上門就沒有豐巢什麼事。
其次,沒有送上門,快遞員放到了豐巢,是快遞員的事,使用者並不知情。
再次,此時使用者是受害者。豐巢如果不向快遞員收費也是受害者,但它收費了。
再次,豐巢只有兩個選擇,一是忍著,一是向快遞員加收費用。和使用者說不著,因為使用者是受害者,和豐巢沒有合同關係,不能收使用者費。
最後,使用者兩個選擇,第一,基於合同債權向快遞主張侵權之債,根據物權要求豐巢返還。如果豐巢向用戶收費,不交或主張返還不當得利,因為自始至終使用者和豐巢就沒有合同。
回覆列表
-
1 # 北京寒江雪
-
2 # 星家播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設施投入和日常保養都要錢,這些成本都要攤在快遞公司或快遞員頭消費者上,如果不直接從消費者那收費,間接從快遞公司那收費,勢必快遞費會上漲,最終也是攤在消費者頭上,沒有快遞櫃也很不方便,人家提供了服務肯定要得到回報的,就看是直接或間接從收益人那拿回來。互利互惠才好,建議主要從快遞公司那收費,或者投放廣告增加收入,超過24小時不收件收一兩塊,以免有些人長期霸佔快遞櫃。
同意此說法。
根據國家《快遞管理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快遞員應該將快遞件送達收件人,不應該未經收件人同意將快遞件送至快遞櫃。因這種違規行為產生的費用應該由快遞員承擔。如果收件人同意將快遞件送至快遞櫃暫存,所產生費用應該由收件人承擔。所以快遞櫃企業應該修改其操作規則為:快遞員收到收件人驗證碼,方可開啟快遞櫃暫存快遞件。這樣就各取所需,沒有強制消費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