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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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平淡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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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在旅途
(一)在能確定是何人所為時,可直接找到住戶的主人,經過協商,獲得相應的補償。很多時侯是無法找到扔東西的人,就要透過法律手段,將這幢樓中的住戶同時起訴,每個人都要承擔部分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 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二)車主在居住的小區內,如交納了停車管理費,而且車輛符合停靠要求,不存在私自亂停亂放現象,出現被砸被損壞的問題,物業有一定的責任,可以找到物業公司進行索賠。
(三)在車險的範圍內(不存在人為因素),讓派出所開具證明,或第一時間告知保險公司,經過現場取證後,按實際情況獲得理賠。最後呼籲有關部門加強這方面的管理和措施,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
如果鄰居不承認,高空墜物,作為責任事故首先要認定責任方是誰,這個案例責任方認定為物業,所以應由物業公司來進行賠償,若物業公司為所管轄物業購買了物業責任險,則可由物業責任險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