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戶口本(須整本影印)和身份證。
2、住址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購房房產證(法定監護人的房產份額須≥51%)或租房備案憑證或其他類住房(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等材料。
二、暫住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學位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在深居住證。
2、住址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購房房產證(法定監護人的房產份額須≥51%)或房屋租賃憑證或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等材料。
3、就業或社保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或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營業執照副本(社保和營業執照二選一)。
4、計生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5、就學聯絡函:適齡兒童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出具的《就學聯絡函》。
手續一詞的解釋為辦事的程式,規定步驟。比如說辦理“借款手續”、“過戶手續”、“證券交易手續”、“入學手續”等等。
1、身份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戶口本(須整本影印)和身份證。
2、住址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購房房產證(法定監護人的房產份額須≥51%)或租房備案憑證或其他類住房(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等材料。
二、暫住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學位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在深居住證。
2、住址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購房房產證(法定監護人的房產份額須≥51%)或房屋租賃憑證或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等材料。
3、就業或社保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或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營業執照副本(社保和營業執照二選一)。
4、計生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5、就學聯絡函:適齡兒童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出具的《就學聯絡函》。
手續一詞的解釋為辦事的程式,規定步驟。比如說辦理“借款手續”、“過戶手續”、“證券交易手續”、“入學手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