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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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5966651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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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刑事辯護胡寒冰律師
根據筆者的辦案經驗,對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意見僅供參考):
1、根據最高院的批覆,對於設定圈套誘使他人參與賭博的行為,應當認定為賭博罪。但是考慮到該批覆是出臺的時間是1995年,目的是主要是針對街頭賭博騙局,尤其是在火車站、汽車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存在大量設定圈套誘使他人賭博的問題。這類行為往往同時觸及賭博罪和詐騙罪,但由於這些人流動性較強,取證較難,為了更好打擊該類犯罪,最高院將其定性為賭博罪。
2、在當前司法實務中,各地在對在賭局或賭場中出千行為認定有所不同,有的法院認定為詐騙罪,有的則按照最高院規定認定為賭博罪。
賭博中出現了老千如何定罪?假設性是事實各位看官你們講定賭博罪還是詐騙罪?這分明是天方夜譚……七十二行,行行出狀元,凡是賭博各有各的道行…出老千是正常行為,看你自己道行深不深,能不能吃這碗飯。話又迴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江湖有江湖規律。所以雙方協議成規就行了,公安系統及法律部逮住要定罪的話,哪就想啥罪就啥罪。賭博罪及詐騙罪一律成立,笑談人生|,不別介意,心聲意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