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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哥勞動法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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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祖新律師
這個是每個職場人士必須掌握的基本知識,建議牢記。
一、在試用期內的,提前3天通知單位,到期即可離職。無需單位批准。無需批准!無需批准!無需批准……
試用期的辭職通知以口頭或書面均可,法律沒有硬性規定。
二、其他正常履行勞動合同期間,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到期即可走人,無需單位批准。無需批准!無需批准!無需批准……
三、單位存在違法行為的,可隨時走人且還無需通知。無需通知!無需通知!無需通知!……
還要注意的是:通知必須到達對方才生效,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至於怎麼才叫到達?呃~~~~~~~~~~~~~~~,問題太多,私聊吧。
一般情況下,試用期員工提前3日書面通知單位解除合同即可,轉正後職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解除合同即可;單位有未按約定支付工資、加班費等情形的(參見《勞動合同法》第30條),員工可隨時通知單位解除合同;單位使用暴力等方法強迫員工工作的員工可隨時有人!因此,員工如何解除合同,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