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貞觀元年(627),唐太宗因山河形變,置天下為十道:關內道、河南道、河東道、河北道、山南道、隴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劍南道和嶺南道。其中江南道轄地極廣,轄區包括今天的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及江蘇、安徽、湖北之大江以南、四川東南部、貴州東北部之地,共有42個州的地盤。
唐朝的地方官員制度為州、縣二級制,類似於今天的市與縣。州的地方長官為刺史,官職和現在的市委書記差不多,縣的地方長官為縣令,和現在的縣委書記略同,總領地方財政、民政事務。除此之外,另設都督一職,負責地方軍政事務。
而如江南道這樣大的行政區,它最高長官是御史,主要掌管整個江南道轄區的民政、財政和法政,權利非常大,是真正的封疆大吏。而在道級御史府以上,又另設一個高階部門叫經略使,主管一切軍政要務。
另外,特殊時候,朝廷的大臣會奉皇帝旨意,到一個道上任黜陟使、安撫使、行軍大總管等,如狄仁傑就是如此,這種特殊官職,一般的官吏是無法任免,而且這些官職比道御史、經略使、刺史、都督都大,但不是常有的。
後來到了唐中期,道的長官又可以兼任一方節度使,集地方軍政大權於一身,總攬地方一切軍政事務,其權利之大,已經類似古時戰國的諸侯王,這也為唐朝後來的動亂滅亡埋下來致命隱患。
唐貞觀元年(627),唐太宗因山河形變,置天下為十道:關內道、河南道、河東道、河北道、山南道、隴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劍南道和嶺南道。其中江南道轄地極廣,轄區包括今天的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及江蘇、安徽、湖北之大江以南、四川東南部、貴州東北部之地,共有42個州的地盤。
唐朝的地方官員制度為州、縣二級制,類似於今天的市與縣。州的地方長官為刺史,官職和現在的市委書記差不多,縣的地方長官為縣令,和現在的縣委書記略同,總領地方財政、民政事務。除此之外,另設都督一職,負責地方軍政事務。
而如江南道這樣大的行政區,它最高長官是御史,主要掌管整個江南道轄區的民政、財政和法政,權利非常大,是真正的封疆大吏。而在道級御史府以上,又另設一個高階部門叫經略使,主管一切軍政要務。
另外,特殊時候,朝廷的大臣會奉皇帝旨意,到一個道上任黜陟使、安撫使、行軍大總管等,如狄仁傑就是如此,這種特殊官職,一般的官吏是無法任免,而且這些官職比道御史、經略使、刺史、都督都大,但不是常有的。
後來到了唐中期,道的長官又可以兼任一方節度使,集地方軍政大權於一身,總攬地方一切軍政事務,其權利之大,已經類似古時戰國的諸侯王,這也為唐朝後來的動亂滅亡埋下來致命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