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國家倡導綠色出行,低碳環保的生活方式以後,電動車的研發和生產就如雨後春筍般的從全國各地冒了出來。老年代步電動車就是電動車的其中一種,各種效能完全不亞於現在正牌的電動汽車,只是因為沒有合法身份,上路被查扣被重罰。許多國人不理解,為何功能齊全,外觀不錯的老年代步車(其實這個名稱也是勉為其難)不能給合法上路呢?
今天,新華社在媒體上說,既然都這樣了是一部完完全全的汽車,為何不給合法身份。這些車就像“私生子”一樣,你(官方)承認不承認它都存在,而且因為這種車“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各種效能都能達標,滿足低收入家庭和廣大農村農民對於這種既能坐人又能搭點貨的電動車,說得直白點,這種車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嚮往,是真正老百姓買得起用得起的出行代步車。
都這樣了,為何不能給個合法身份,納入小汽車的管轄範圍,上證掛牌,駕駛員持證行駛,這可真是帶動消費的一大產業呀!
支援這類電動車上牌帶證給上路的請點贊轉發,同意這類車合法上路。[作揖]#工信部##支援老年代步車上路##電動汽車#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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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精品中的大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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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秋小木屋
支援老年代步車合法上路。有駕駛證,有牌照這叫合法。不應有一小部分不遵守交通法規就取締老年代步車上路。車沒有錯,問題在人。駕駛汽車不遵守交通法規的,你禁止汽車上路嗎?顯然不可能,關鍵是人。只要人遵紀守法不在於駕駛什麼車。各行其道,和諧社會。
不支援。
即使駕駛員取得了駕駛證,給代步車上了合法牌照,買了商業保險。
但是你依舊無法解決這種代步車的車體剛性差,碰撞幾乎必死的問題。
廠家也幾乎不可能增加車體的安全性,因為沒有利潤。
就算商業險願意給這種老頭樂上保險,估計保費也會非常貴,你要考慮到駕駛員的年紀一般都偏大。
老人開車,不管前後左右,想拐彎就拐彎,想調頭就調頭。逆行,闖紅燈,等等等等。
這種老頭樂,你說他是機動車,他有沒有機動車的效能,速度只有幾十公里每小時,你說他是非機動車吧,人家偏偏四個輪,殺傷力還很足。而且剎車效能還不行,怎麼能合法上路和機動車搶道?
走機動車道,太慢,走非機動車道,堵路。太難了。
希望國家能立法禁止這樣的老頭樂生產銷售,才能解決根本問題。
國家放著讓你造車,不讓買車就不合適吧。最好就是禁止生產,就沒人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