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御景園住倆年了,冬天屋裡特別冷,我還納悶,我問房東,她說她交錢了,我就沒在意,剛開始也很少回來,今年也是冷的和外面差不多,後來發現我家門前貼著取暖費遲納金,也就是說房東根本沒交錢,我給房東打電話她還特別兇的說,不能啊?我說你自己來看看。後來他說忙,打錢給我讓我去繳費,我去了,工作人員告訴我說,我家房東報停倆年了,你咋住的?我一下就發火了,又不是我不給你錢,錢早就給你了,你為啥不交?房東還不樂意了,說她開始取暖公司有朋友在哪上班,她都把錢給她朋友。現在她朋友沒在那了,給我一頓吼,給我氣的,住她家房子,她物業費也不交,我也不知道。怕樓梯爬了一個多星期,後來問物業。物業告訴我她沒交錢,我問她她又讓我交,給我轉賬,換天然氣。大家都換,她說貴。我也沒換。天天電磁爐,鄰居大夥集體鋪地磚。我家房東也不給錢。大夥說。我應該怎麼辦?我現在是一肚子的委屈,我又不是不給她房租。房租都包涵物業費取暖費,是她沒有交。導致我凍了倆年。這種事我不能吃這個虧。如果打官司有必要嗎?還是忍氣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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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乒乓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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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邊的雲W
我認為你碰上這樣不講理的房東,事情比較麻煩,房東不按合同辦事,人為的貪小便宜。如果你去告房東,你得有那個時間去耗,不告房東,感覺自己虧大了,可有什麼辦法,你是租戶,房子是房東的,你告房東又能贏什麼,還是找個好房東搬吧。我也見過這樣的房東,我租他的兩個鋪面,當時說好的別人什麼價格,他就什麼價格,並寫了合同三年租金不變,可到第二年時,租金要加,水費不管你用沒用按年收取,電費按最高價收,這樣算起來要比別人的費用高三分之一,我跟房東理論吧,房東說你可以不租,這比你遇到的房東還要氣人,如果我從找鋪面,損失的費用要大幾倍,房東也就吃準了這一點,叫我無可奈何,難道為了這點事跟房東打官司,我又能得到什麼,所以說房東不好,最好的辦法是遠離這樣的房東。
謝謝邀請。首先一點,房屋租賃的時候合同裡寫沒寫,包括交物業費,取暖費?如果都寫清楚了,那就是房東的責任。其實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讓房東補齊拖欠的取暖費,如果房東不配合,那麼我們可以房東不履行合同義務為理由,要求終止合同,退還剩餘房租,然後上別的地方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