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段話內容大概是這樣的:人與人之間最合適的距離就是適可宜止,走得越近,感覺就會越遠,無論你有多喜歡那個人,都不可以太親近。在天長地久之前,我們要學會如何分開。
你們怎麼看,喜歡ta就告訴ta,還是自己知道就好了?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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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情感導師z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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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曉天z
你喜歡的人,他也喜歡你,這是幸福,即使雙方都沒有挑明,然後分開了,也會留下美好的回憶。不是每個人都會勇敢的表白,含蓄的愛意沒什麼不好,只是會留有一點點美好的遺憾。
人與人的之間是需要一定的距離,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即使是夫妻之間也不能做到毫無保留。相敬如賓,是古人認為夫妻關係的理想狀態,就是要尊敬對方的那一點私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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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頭先生SSS
喜歡一個人就是喜歡一個人,為什麼要去要求別人喜歡自己。若可以,我想找一個不喜歡我但是可以在一起的人共度餘生。那樣的生活才是多姿多彩的
喜歡一個人是很累的。
如果不是你來找我,我寧願把所有的思念都爛在肚子裡。
真正喜歡是忍不地想,想知道他在幹什麼,和誰在一起,在想什麼。
因為對方同樣喜歡你的時候,見面才有意義。
人要保持距離,距離產生美。走得越近,感覺會越遠,
無論你喜歡的那個人,在天長地久之前分開。
喜歡他就告訴他,愛情需要表白。
自己心裡知道是不可以的。雖然你喜歡的男人,整天想睡你。只有表自才有愛。
你喜歡的人,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他也會喜歡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