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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壺觴

    意外首先來說是因為意外造成的身故或殘疾造成的才能賠付。

    或者意外醫療裡面才有賠付。

    你這種情況屬於醫療險,不屬於意外險。

  • 2 # DrLee65457443

    排除自身腸胃體質等內在因素,能證明是食物質量造成的拉肚子,併產生了必要且合理的治療費用。主要責任人是食物的生產方或是遞送方,只有當這兩方不能或是不足賠償,對於剩餘部分可以經由意外醫療險的保險責任內理賠。

    因酒精中毒導致身故,由意外身故保險賠付也是有真實案例的。

  • 3 # 尋保十三叔

    這個不好界定。

    如果你買的意外險含有意外醫療責任的(一般都有)

    可以嘗試申請理賠,就說是食物中毒。

    金額不大的話,一般保險公司就爽快賠了,就當打個廣告。

  • 4 # mr徐哥

    保險公司的意外險保險責任是,因外來的、不可預見、違背主觀意願的意外風險,造成的傷殘或身故,負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意外險只負責賠付因意外造成的殘疾和身故,不負責因意外產生的醫療費。

    如果附加意外醫療,可以賠付因意外產生的醫療費。

    拉肚子不屬於意外事故,所以第一意外險不賠,第二,即使附加意外醫療也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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