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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壺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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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rLee65457443
排除自身腸胃體質等內在因素,能證明是食物質量造成的拉肚子,併產生了必要且合理的治療費用。主要責任人是食物的生產方或是遞送方,只有當這兩方不能或是不足賠償,對於剩餘部分可以經由意外醫療險的保險責任內理賠。
因酒精中毒導致身故,由意外身故保險賠付也是有真實案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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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尋保十三叔
這個不好界定。
如果你買的意外險含有意外醫療責任的(一般都有)
可以嘗試申請理賠,就說是食物中毒。
金額不大的話,一般保險公司就爽快賠了,就當打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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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r徐哥
保險公司的意外險保險責任是,因外來的、不可預見、違背主觀意願的意外風險,造成的傷殘或身故,負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意外險只負責賠付因意外造成的殘疾和身故,不負責因意外產生的醫療費。
如果附加意外醫療,可以賠付因意外產生的醫療費。
拉肚子不屬於意外事故,所以第一意外險不賠,第二,即使附加意外醫療也不賠。
意外首先來說是因為意外造成的身故或殘疾造成的才能賠付。
或者意外醫療裡面才有賠付。
你這種情況屬於醫療險,不屬於意外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