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殘疾分級原則 按平均聽力損失,及聽覺系統的結構、功能,活動和參與,環境和支援等因素分級(不配戴助聽放大裝置):
1、聽力殘疾一級
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極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大於90 dB HL,不能依靠聽覺進行言語交流,在理解、交流等活動上極重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極嚴重障礙。
2、聽力殘疾二級
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81~90) dB HL之間,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重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嚴重障礙。
3、聽力殘疾三級
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中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61~80) dB HL之間,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中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礙。
4、聽力殘疾四級
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中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41~60) dB HL之間,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輕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輕度障礙。
聽力殘疾是指人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聽力障礙,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境聲及言語聲,以致影響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
聽力殘疾分級原則 按平均聽力損失,及聽覺系統的結構、功能,活動和參與,環境和支援等因素分級(不配戴助聽放大裝置):
1、聽力殘疾一級
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極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大於90 dB HL,不能依靠聽覺進行言語交流,在理解、交流等活動上極重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極嚴重障礙。
2、聽力殘疾二級
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81~90) dB HL之間,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重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嚴重障礙。
3、聽力殘疾三級
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中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61~80) dB HL之間,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中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礙。
4、聽力殘疾四級
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中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41~60) dB HL之間,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輕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輕度障礙。
聽力殘疾是指人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聽力障礙,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境聲及言語聲,以致影響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