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認能力與控制能力是刑事責任能力的基礎,二者缺一不可。通俗的講,辨認能力是指行為人是否知道自己要幹什麼和這樣乾的後果,控制能力是指行為人有選擇實施或不實施該行為的能力。舉個粟子,對於用刀子捅人的行為,如果知道自己要用刀捅人,並且捅人可能導致他人受傷,A仍然選擇這樣做,那麼他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A只有10歲,不知道刀捅人和捅人的後果,並且捅了人,他既無辨認能力又無控制能力,所以不負刑事責任。如果B年滿14週歲,但是個精神分裂症患者,他也可能是無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人。
一般情況下,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是同步的,辨認能力是控制能力的基礎。
醉酒狀態下,行為人實施犯罪要負刑事責任,原因在於他是自行選擇使自己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下降,而非自然狀態。而且,醉過酒的人都知道醉酒後辨認、控制能力減弱而非喪失。所謂的酒醉心明白。
總之,根據中國刑法,只有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和完全喪失辨認、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才絕對不負刑事責任,但精神病人會被強制醫療,事實上也相當於監禁。
辯認能力與控制能力是刑事責任能力的基礎,二者缺一不可。通俗的講,辨認能力是指行為人是否知道自己要幹什麼和這樣乾的後果,控制能力是指行為人有選擇實施或不實施該行為的能力。舉個粟子,對於用刀子捅人的行為,如果知道自己要用刀捅人,並且捅人可能導致他人受傷,A仍然選擇這樣做,那麼他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A只有10歲,不知道刀捅人和捅人的後果,並且捅了人,他既無辨認能力又無控制能力,所以不負刑事責任。如果B年滿14週歲,但是個精神分裂症患者,他也可能是無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人。
一般情況下,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是同步的,辨認能力是控制能力的基礎。
醉酒狀態下,行為人實施犯罪要負刑事責任,原因在於他是自行選擇使自己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下降,而非自然狀態。而且,醉過酒的人都知道醉酒後辨認、控制能力減弱而非喪失。所謂的酒醉心明白。
總之,根據中國刑法,只有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和完全喪失辨認、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才絕對不負刑事責任,但精神病人會被強制醫療,事實上也相當於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