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點:重男輕女
論據1:一般情況下是女性“嫁”給男性且被認為結婚後就變成了男方家的人,女方家也會預設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得水,就不再是自己家人了。這就是重男輕女的一大特徵,如果男女平等,則社會道德及文化應該支援男女個體都是獨立的,不應該存在女方變成男方家的人(預設女性是男性附屬物的感覺)這種預設情況。
論據2:一般情況下有兒有女的家庭都會把財產傾斜到兒子身上,少分給女兒或者不分給女兒都被認為是應該的,個別有兒有女的家庭給兒女平分財產還會被人詬病。這也是重男輕女的一大特徵,如果男女平等,就應該讓他們得到自己應得的財產,不應該存在全部給兒子這種預設現象。
論據3:一般情況下孩子隨父親姓(個別獨生女或者招上門女婿的或者離異的隨母親姓)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如果女性都要求孩子跟自己姓,會大大增加進入婚姻的難度,社會文化預設孩子是男方的附屬物而不是女方的。如果男女平等則大家會發自內心認為隨誰姓都可以。
以上幾點是目前想到的,應該還有其他的需要網友補充
論點:重男輕女
論據1:一般情況下是女性“嫁”給男性且被認為結婚後就變成了男方家的人,女方家也會預設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得水,就不再是自己家人了。這就是重男輕女的一大特徵,如果男女平等,則社會道德及文化應該支援男女個體都是獨立的,不應該存在女方變成男方家的人(預設女性是男性附屬物的感覺)這種預設情況。
論據2:一般情況下有兒有女的家庭都會把財產傾斜到兒子身上,少分給女兒或者不分給女兒都被認為是應該的,個別有兒有女的家庭給兒女平分財產還會被人詬病。這也是重男輕女的一大特徵,如果男女平等,就應該讓他們得到自己應得的財產,不應該存在全部給兒子這種預設現象。
論據3:一般情況下孩子隨父親姓(個別獨生女或者招上門女婿的或者離異的隨母親姓)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如果女性都要求孩子跟自己姓,會大大增加進入婚姻的難度,社會文化預設孩子是男方的附屬物而不是女方的。如果男女平等則大家會發自內心認為隨誰姓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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