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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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憶那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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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徵拆劉可心律師
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耕地上是不允許建造永久性建築物,可以建造臨時建築物以2年為期限,如果您建設那就是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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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神州土地
肯定不行,別想美事了!簡單一句話,沒確認也不是你的,怎麼能讓你建房?更何況耕地不許建房!
在農村的確有這種情況的發生。道路兩旁的地,有時候大家也搞不清楚到底是屬於路還是屬於村民,有的就會佔地做點什麼,其實這些都是不合規矩的。
村路兩旁,一般只要不屬於道路,就還屬於村集體的地,至於這地承包給誰,或者還是由村裡自己留著,還要看村裡面當時是怎麼決定的。如果是屬於村集體的,那就跟你沒關係,不論你是在上面建房還是種植,都是不允許的!即使你自己種了什麼東西或者蓋了房,那也是白種,都是浪費!
所以,不管確認不認確認,想蓋房是甭想了!還是老老實實的吧!
上星期剛參加了一個關於農村承包田地農戶確權的會議,略懂了一點這方面的土地政策。如果村道兩邊的耕地無人確權,即這耕地屬於國有土地,無人確權就是無人承包種植,村民如果佔用這些土地建房,屬於非法違建,國土局將會出面制止,要辦好手續,否則限令拆除。國有土地一般百姓是無權侵佔的。以上純屬個人觀點,可能存在不足之處,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