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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jack chen

    我受傷經診斷為頭部外傷,腰部壓縮性骨折,醫生開具5個月病假 單,臥床休息。事故經交警大隊簡易程式認定為A駕駛員負全部責任。由於A不願意調解,交警大隊就出具了交通事故不予調節通知書。幾個月來,我的生活無法自 理,均由妻子護理,至今無法上班。由於A不予配合,問題至今無法解決,我該怎麼辦? 讀者 葉欣 由於A違章駕車引發交通事故,其過錯行為不但給你的身體和精神帶來痛苦,也給你造成經濟損失。在對方不同意調解 的情況下,你可以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起訴時,你可以把A作為第一被告,由於B公司是肇事車輛的車主單位,A是B公司的受聘人員,其是在履行B公司委託 的職務時發生的侵權行為,故B公司作為第二被告,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你可以根據病情申請傷殘鑑定,根據傷殘等級要求支付傷殘補助金。對於賠償 的專案,分為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物損費,其計算方法結合具體標準和本案情況予以確定。對於處理事故產生的交通費、律師費等合理支出,也可以 成為訴訟請求。另外,你作為人身損害的受害人還可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文章來源:瀋陽警網 作者: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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