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因為患急性膽囊炎送醫院急診,醫院做了器官內液體的引流後,給病人打了一針。護士不是很清楚針的名稱及作用,含糊地告訴病人這個針是收縮膽囊的。病人引流一個月後需要做膽囊切割手術。請問這管針會不會使病人的器官壞死以至於必須要做切除手術?如果是這樣的話,醫院在給病人打針之前是不是要經過病人同意?如果病人不同意,有沒有其他的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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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羲和
體內器官引流?是什麼引流,膽囊引流?還是下的胃管?按你的描述像是在說膽囊引流,但這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基本不成立。
急性膽囊炎的根治手段就是膽囊切除術,否則會反覆發作。現在腹腔鏡下膽囊切除術是一個很普通的手術,和腔鏡闌尾切除差不多,很多基層醫院都做得很好。但是處於急性炎症水腫期,醫生都不會馬上做,膽囊三角解剖位置不清楚,容易出錯。所以都是先用藥,解痙,控制炎症,等水腫消除再做。你問護士,護士學的科目叫護理學,而不是臨床醫學,她們是執行醫生醫囑的,和醫生的專業知識面不是在一個層次。她們只能給你一個通俗的回覆,要獲得更專業的回答,去問你的主治醫生,而不是在網上來質疑,你連藥的名字都不知道????
請問這針藥會不會使病人的器官壞死?曹操夢裡殺人,而你是被害妄想症發了吧????
一隻綿羊,殺了可以吃肉,卻只能殺一次,而剪羊毛,年年都能剃一次。哪種辦法的產出高???為了切你一個膽囊,還要冒著違法犯罪的風險,給你打針,讓你器官收縮,再來切掉,你腦回路清奇啊!!!一個膽囊那點手術費,屬於外科的就幾百塊,還要給醫院交公一部分,有必要?給你用藥控制症狀,然後出院大吃大喝,等幾個月又來輸液,反覆迴圈,豈不是更好?
真是迴路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