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防部徵兵辦公室通知,全國徵兵時間從2013年起,由冬季徵兵調整為夏秋季徵兵。即調整為7、8月份開始徵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徵兵結束。
《徵兵工作條例》第三條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高中(中專、中技、職高)以上學歷的在22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的原則,可以徵集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歲未滿18歲的男女公民服現役。
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徵。應徵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學生,可以緩徵。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徵集。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徵集。
徵兵要經過體檢、政審、心理測試和麵試等環節。《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2003),《關於調整部分徵兵體檢標準問題的通知》 參(2008)109號,《關於印發徵兵體檢心電圖和腹部超聲診斷標準的通知》 國徵(2009)12號;《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alsjs
根據國防部徵兵辦公室通知,全國徵兵時間從2013年起,由冬季徵兵調整為夏秋季徵兵。即調整為7、8月份開始徵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徵兵結束。
《徵兵工作條例》第三條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高中(中專、中技、職高)以上學歷的在22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的原則,可以徵集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歲未滿18歲的男女公民服現役。
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徵。應徵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學生,可以緩徵。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徵集。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徵集。
徵兵要經過體檢、政審、心理測試和麵試等環節。《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2003),《關於調整部分徵兵體檢標準問題的通知》 參(2008)109號,《關於印發徵兵體檢心電圖和腹部超聲診斷標準的通知》 國徵(2009)12號;《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als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