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家庭,倆姐姐一弟弟,倆姐姐都嫁給了當地富戶人家,也有了孩子,弟弟還在上學。一年前媽媽生病癱瘓在床,一家人都很擔憂媽媽的病。爸爸把地賣了來照顧媽媽,倆姐姐也經常放下自己的孩子來照顧媽媽。
至今媽媽病情好轉,能夠自理了,還需要一直喝藥。大姐和大姐夫(富二代。結婚四年了,一直沒有穩定收入,錢都是來自其父母)最近要開門頭,預計需要三十萬,就要來跟爸爸借十萬。
一家人都知道爸爸賣的地賺了二十萬。
應不應該借給他們?
回覆列表
-
1 # 手機使用者大漠頑石
-
2 # 白宮大統領
連十萬塊都要借,那叫富二代?你倒是把富二代給侮辱了。見到真正的富二代,會煽你耳光。我叫你豬鼻子插蔥,讓你裝象。你借什麼借,你說我的錢全花光了。找個理由就推辭了,存著等爬不動時好用!
謝邀。首先要明確的是借,而不是要。侄親之間互相借貸幫忙,本來是應該的,有時候很難距絕。但是,現在社會上有一種很壞的風氣。文中也價紹了,這個要借錢的女兒,老公是富二代,經濟上應該不緊張,而且借錢的理由是要做門頭,而且要借十萬。從中可以判斷,苜先做門頭並不是很急迫的事情,有錢可以做,沒錢可以不做。沒必要借錢做並不急迫的事。另外即然其平時就是從父母那裡拿錢用,那麼做門頭這樣的事,其父母應該不會不支援。再者,按正常的工程價格估算,做一個門頭也用不了十萬。從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結論,這個借錢的女兒,借錢的動機應該不是缺錢,而是想以借錢為由,想佔有父親的賣地款。如果這個結論成立,可以推斷這十萬元錢借去,是不會輕易還回來的。但然也可以要求其出具借據,以備將來打官司用。可是至親之間因經濟糾紛打官司,官司打完了,親情也沒了。所以與其將來打官司,不如現在堅決不借。有時侯,先小人先君子的結果比先君孑先小人的結果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