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服務的是小區公共共有部分和綠化消防車輛管理安全防範等,由於這些專案大部分不直接接觸業主,很多業主覺得享受不到,不合理,為什麼我交了物業費,而且計算物業費是專有部分加公排,可物業管理服務卻沒有專有部分,很多業主認為也應該提供專有部分的服務,大家怎麼看,歡迎討論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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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焦點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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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色戀人737
你舉的什麼例子?什麼邏輯?就你舉的“公路說是公共的,你去亂佔試試”?那我來反問你,首先公路的用處不是佔用的,是用來行駛的,我們都在行駛,沒收費吧?沒買賣吧?其次,公路是公共的,我們都在公路上有序的行駛,那你去收費試試?
其中只有兩個部分,一個是公共部分,一個是私人部分,就是我們業主所自有的部分,自有的部分怎麼分?公眾部分又怎麼樣去分呢?
1.業主的私有部分。
組的私有部分,就是業主在本小區內所佔有的套內建築面積,以及業主購買的或租賃的車位或車庫。
2.公共部分。
公共部分很好去鑑別,除去我們個人的部分,剩餘的部分都是小區業主所共有的公共部分。
3.物業服務的範圍。
物業的服務範圍是除了業主的套內建築面積與外都是物業應該服務的部分。包括樓梯走廊、會所進入大堂電梯電梯前天,垃圾間垃圾轉運間等小區佔地面積之內公共部分的服務。
4.專有服務。
政府如果要是記住有要求的話,並且物業公司也願意承擔這部分服務的話,那麼就應該以有償的形式進行服務。比如房屋的租賃,室內衛生的打掃等家政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