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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杜佩玉

    學校只要盡到了告知義務和體檢業務,就是沒有責任了。

    你們知道孩子在學校裡面不可能一個學生配一個老師,所以只要學校在正常的時候有著紀律方面的要求,比如說上下樓不準跑動,保持安靜,下課不準推拉學生做到了,平常的要求,如果孩子再觸犯了這方面的規定,那麼責任應當由雙方的監護人自行負責。

    這裡面還涉及到了一個問題,就是兩個孩子是屬於開玩笑打鬧玩耍,造成了他不同於學校的校園欺凌案件,如果是校園欺凌案件的話,肯定和學校的教育管理監督有關係,在您所描述的這一個案例中是不存在的。

    說到底,只有家長之間互相承擔責任,學校有道義上的責任,比如說買一點水果,買一點物品去看望受傷的孩子,並且學校應當積極的聯絡雙方家長,進行溝通協調解決。

    最後一步,如果哪一個家長覺得學校有責任的話,完全可以提起第三方訴訟。

    總之學校在這樣的實踐中通常都非常無奈,因為全國也沒有相應的立法來保護學校。

  • 2 # 迷一樣的樂曲

    上學這種意外能理解為我們如今的社保工傷險的保障嗎?

    學校應該給孩子買類似5險之類的保險!

    然後同學打架誰的責任誰負責,誰的問題處理誰,該賠償賠償,責任劃分清楚,不扯皮!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暹羅貓和美短哪個好養暹羅據說很粘人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