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9561863173794
-
2 # 使用者2062070693800
既然已經回彈不合格了,不合格的結果肯定不能作為結構評定合格的依據,除非按不合格資料(就是回彈結果)作為結構驗收依據,但是一般不會這處理,因為業主、監理、設計等都不會同意,這樣相當麻煩(不細說了,建築有可能需要補強或降級使用等)。所以要處理這件事:
首先:看回彈檢測是你自己做的還是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做的,自己做的肯定不用說了,結果本來就不能作為評定依據;有資質的檢測機構也可分兩種,一個是你可以經監理、監督、業主等同意另行選擇有資質、有權威性的檢測機構重新進行回彈檢測;
其次:一般來講,現在因為使用商品砼較多,回彈資料可能偏低的現象也是較多的,那最好就是鑽芯取樣了。
是否是一層一個檢驗批?每層回彈10個構件、每個構件分10個區、每個區彈擊16個點、修正後結合碳化深度得出的值作為該組的代表值,是這樣的吧?經有資質的第三方這樣得出結果作為該組的代表值進入總體評定,應該是有效的。
不過有個疑點,試件立方體強度值合格不合格是同強度等級代表值按GB50107-2010規範整體評定認定的,一組的代表值合格不合格是怎麼確定的?這事題目沒有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