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在遂寧市公園路口處,綠燈左轉,前面有個車擋住了沒看到有個協警在那指揮,左轉剛剛轉出一個車頭,看到對面有來車,我就馬上停下了,這個協警過來就很兇的吼我,收了我的證件,他也沒叫我靠邊停車,拿著證件就走了,我這個時候車在路口中間,到底是開車走還是聽他指揮,這個時候在路口猶豫了1.2分鐘,後來我老婆就下車問他,另外一個帶墨鏡的人交警當著我老婆的面罵了很難聽的話,他們有執法記錄儀,罵人的話他們有記錄的,給我扣了3個罪名,第一,不聽交警現場指揮,第二,故意擾亂交通次序,第三,在不該下車的地方下車了,我平時很少有車輛違規的,書讀的不多,但是都是遵紀守法的人,剛開始說罰款1200扣6分,後來罰款兩項,總共150塊錢,150是不多,但是真的感覺真的好憋屈,你們怎麼看這個事情,大家討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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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楊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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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車哥哥
協警無權收繳行駛證和駕駛證。
交通協管員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導下承擔以下工作:
(一)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勸阻違法行為;
(二)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
(三)進行交通安全宣傳;
(四)及時報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況和其他重要情況;
(五)接受群眾求助。
交通協管員不得從事其他執法行為,不得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措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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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執念之殤1
麻煩你講清楚,第一綠燈左轉是可以。但是前面有交警在指揮的情況是需要服從指揮。別跟我說你不懂,那你開什麼車?第二,一般路口車流量不大或者沒有擁堵一般不會有交警的。你是否想著自己走就走了?每個人都這樣想的。第三,這個人吼你還是大聲制止你不服從指揮。至於後面的罵人那就是不對的,去投訴他。請不要斷章取義。
協警,顧名思意,就是執法部門騁任的協助執法部門執法人員職務的簡稱。只要受騁任單位委託並持證上崗,如在檢查中發現駕駛員違法違規,協警有權利收駕駛員的證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