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撞到汽車要看事故責任是怎樣的,並不一定全由機動車輛承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如果非機動車輛撞到機動車輛,並且機動車輛無違法駕駛行為,依據原則,應由非機動車輛賠償,並不一定由機動車輛賠償。
法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基本歸責原則是過錯原則,無過錯原則或者過錯推定原則,是法定後對過錯原則的補充。因此,應當全面、正確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立法本意,對機動車在機動車道正常行駛,非機動車駕駛人進入機動車道碰撞機動車尾部;或者機動車停放在停車場、停車泊位,被非機動車碰撞的交通事故,不應當“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相反,根據過錯原則,不僅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機動車的損失還要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賠償。
腳踏車撞到汽車要看事故責任是怎樣的,並不一定全由機動車輛承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如果非機動車輛撞到機動車輛,並且機動車輛無違法駕駛行為,依據原則,應由非機動車輛賠償,並不一定由機動車輛賠償。
法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基本歸責原則是過錯原則,無過錯原則或者過錯推定原則,是法定後對過錯原則的補充。因此,應當全面、正確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立法本意,對機動車在機動車道正常行駛,非機動車駕駛人進入機動車道碰撞機動車尾部;或者機動車停放在停車場、停車泊位,被非機動車碰撞的交通事故,不應當“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相反,根據過錯原則,不僅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機動車的損失還要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