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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都衝我來123

      足球裁判員所用的手勢應力求簡略、明瞭、示意確切,給人以直接、明確的感到。這些手勢的利用,旨在使競賽順利進行。手勢的作用重要在於示意下一步競賽應如何進行,因此,對活動員的犯規動作,裁判員一般沒有模仿的必要。  一個高水平的裁判員,其手勢和其他舉止須做到簡潔、樸實、伸展、大方,使人肅然起敬。凡藉助於手勢、哨聲故作姿勢,裝模作樣,顯露自己,譁眾取寵,不僅會沖淡競賽氣氛,而且一定招來唾棄,以致降低了裁判員的威看。  經國際足聯審定的裁判員的同一手勢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單臂側平舉,明確批示踢球方向。  (二)間接任意球單臂上舉,掌心向前。此手勢應連續到球踢出後,並被場上其他隊員觸及或成往世球時為止。  (三)球門球單臂向前斜下舉,指向履行球門球的球門區。  (四)角球單臂斜上舉,指向履行角球的角球區。  (五)罰球點球單臂向前斜下舉,明確指向履行罰球點球的罰球點。  (六)示意連續競賽隊員犯規後,裁判員利用有利條款而不判罰時,應賜與連續競賽的手勢:雙臂前舉,手臂向前稍作連續揮舞。  (七)罰令隊員出場和進行警告對隊員罰令出場或警告時,辨別出示紅、黃牌。利用紅、黃牌時,應一手持牌直臂上舉,面向被處分隊員,有短暫時間的停頓,使場內外均能看清是對哪名隊員進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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