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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51868144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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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042772024920
(1)第一次去紋身後間隔70—85天才能進行第二次褪紋身(間隔時間根據各人面板組織狀況而定),第三次要間隔75—90天左右(以此類推)。
(2)每次去紋身後一至兩星期內禁忌進食辛辣,帶色素和刺激性食品,前3天不能沾水。
(3)每次去紋身後須保持面板乾燥,注意清潔衛生,如有起泡,純屬正常反映,不可抓撓。
(4)去紋身的受術者須注意自身保養,面板結痂瘙癢過程不能抓撓。
(5)去紋身後面板若起水皰不能隨意刺破,應讓其自行消退。
1、接受鐳射洗紋身後的3日內,要避免使接受洗紋身的部位接觸水。2、 接受鐳射洗紋身後,接受洗紋身的部位產生結痂可能會覺得瘙癢,要讓結痂自然脫落,此時一定不能夠用手隨意抓撓或拉扯結痂。海口仁術3、接受鐳射洗紋身後,恢復期間要保持接受洗紋身部位面板乾燥,禁止塗抹任何物品。4、接受鐳射洗紋身後,保持良好的自身清潔衛生,若有水泡產生,禁止隨意刺破或用手抓撓,應該使水泡自然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