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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濤聲依舊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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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憑遺憾出詩意
從西周開始就有記載打官司費用的律法了,《周禮》: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這裡的“兩造”說的就是原告和被告雙方,“束矢”指的就是一束錢,相當於給官府的保證金,這是最基本的收費。
其他還有辦案官員出差費,公堂上的審訊費,半夜三更告官的加班費,古代文盲率很高大多平民是目不識丁的寫狀告紙還要出筆費這些。其他還有各種潛規則收費,所謂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還是民事訴訟,要是民告官裡面花費就更大了,還會有性命之憂。
不需要交錢的。
古代官衙的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審理老百姓案件,相當於現在的法院。縣太爺集行政司法大權於一身,可以說是一個地方的土皇帝,審理案件的對錯和尺度都由他一人把控,任性起來真是要人命,不過大部分縣官還是有公德心的,這除了有古代士人的道德約束和老百姓口碑外,還有上一級衙門的申訴稽核約束,老百姓如果不服判決可以到上一級去告官甚至可以告御狀,這一點好比現在的上訪制度,不過古代書信交通不發達,上訪代價很高,但代價高的同時是成功率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