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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貓大王不是貓

    首先明確回答一下怎麼才算強迫症。只要不是喜歡上揭痂導致流血甚至有點痛帶來的快感,沒有傷疤製造一個傷疤也要有痂可揭,並在事後為此感到痛苦,就不是強迫症。

    而一般人都喜歡揭痂,只能算一個生活小習慣,嚴重點的也頂多算是有強迫傾向。

    再者,為什麼我們都喜歡揭痂呢?

    分為兩個層面:

    1.生理原因:會揭痂的傷口說明已經傷得較深,傷到了真皮層(我們的面板分為表皮,真皮和皮下組織)

    真皮層受傷後結締組織會補上形成新長的“嫩肉”,新長出的細小血管和神經細胞都擠在一起,可以理解為,哥倆一直長大,互相擁擠,就慢慢擠成一塊完整的面板。

    這時候神經細胞因為被擠就會持續收到刺激,所以你會一直覺得癢,才會不自覺的去撓或者揭,用痛感掩蓋癢感。

    2.心理原因:在社會心理學中有個說法叫“整飾行為”,就是說包括人在內的很多生物都會不自覺的檢查身體,保持清潔。

    回想一下,你會不會經常不經意的撫摸頭髮,後頸,臉頰,手臂等身體部位,如果身上粘了個東西或者長了個痘痘,你都會覺得它在挑戰你對身體的絕對掌控權。

    更別提一大塊黑黑硬硬的傷口了,所以你會下意識的想將它儘快“剷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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