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險品碼垛的碼高
(1)危險品的碼垛應當據分類儲存的原則,按照不同品種、規格、批次、牌號以及不同貨主分開堆碼,不得混放混堆。
(2)碼垛不可過高、過大,其堆碼的高度與物品的危險性質和包裝的好壞有關。對撞擊、震動敏感性高的危險品的堆碼高度應有限制。對包裝材質較好和強度較高,物品性質較穩定的危險品堆碼可高一些。
2.危險品碼垛的面積與垛距
(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應大於100m2。
(2)為了便於通風散潮和檢查管理,危險品在堆碼時應當留有作業走道和檢查走道,並留有垛距、牆距、柱距,頂距和燈距。一般要求是,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於2m,中間走道宜為1.3~1.5m,垛與垛的間距不應小於1m,垛與牆和照明燈的間距不應小於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應小於0.3m。
(3)當庫房內的物品因防凍必須採暖時,其碼垛與散熱器和供暖管道的間距不應小於0.3m。當庫房的建築面積不超過50m2時,其主要通道的要求可適當放寬一些。
(4)危險品在碼垛時應當嚴格做到安全、牢固、整齊、合理,便於清點檢查,不超過地坪負荷,不小於規定的牆距、柱距、燈距、頂距、垛距和檢查通道的寬度。
1.危險品碼垛的碼高
(1)危險品的碼垛應當據分類儲存的原則,按照不同品種、規格、批次、牌號以及不同貨主分開堆碼,不得混放混堆。
(2)碼垛不可過高、過大,其堆碼的高度與物品的危險性質和包裝的好壞有關。對撞擊、震動敏感性高的危險品的堆碼高度應有限制。對包裝材質較好和強度較高,物品性質較穩定的危險品堆碼可高一些。
2.危險品碼垛的面積與垛距
(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應大於100m2。
(2)為了便於通風散潮和檢查管理,危險品在堆碼時應當留有作業走道和檢查走道,並留有垛距、牆距、柱距,頂距和燈距。一般要求是,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於2m,中間走道宜為1.3~1.5m,垛與垛的間距不應小於1m,垛與牆和照明燈的間距不應小於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應小於0.3m。
(3)當庫房內的物品因防凍必須採暖時,其碼垛與散熱器和供暖管道的間距不應小於0.3m。當庫房的建築面積不超過50m2時,其主要通道的要求可適當放寬一些。
(4)危險品在碼垛時應當嚴格做到安全、牢固、整齊、合理,便於清點檢查,不超過地坪負荷,不小於規定的牆距、柱距、燈距、頂距、垛距和檢查通道的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