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你當地的縣市孤兒院和社會福利院領養孤兒。收養法規定:第六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三十週歲。第七條 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條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第八條 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第九條 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第十一條 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收養年滿十週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第十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第十六條 收養關係成立後,公安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
要去你當地的縣市孤兒院和社會福利院領養孤兒。收養法規定:第六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三十週歲。第七條 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條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第八條 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第九條 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第十一條 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收養年滿十週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第十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第十六條 收養關係成立後,公安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