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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朱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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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鑫財經
借條上有借款日期無還款日期,借款人是不是想什麼時候還就什麼時候還?是的。
但別急,貸款人也同樣可以想什麼時候要就什麼時候還,但要在合理範圍內。
根據《合同法》第206條規定,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有沒有按照第61條簽訂補充協議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也就是上面所說的,借款人隨時可以歸還,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返還,但是要給一定的合理的時間。
實際上在調解借款糾紛中,即便是到了執行階段,也是要給借款人一定的時間籌款,期限一般時一個月左右,人之常情嘛,哪有一下子就能拿出一大筆錢的。
首先,查清借條背後的借貸關係是否存在,即查清與借條相關的借貸行為是否發生,針對這種情況,只要找到有關轉款的證據即可。其次,在借貸關係真實存在的情況下,借條上若無還款日期的約定,則於法律上稱之為“屬於還款日期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借貸關係,針對這種關係怎樣處理,法律專門有規定,即貸款人隨時可以要求借款人還款,但貸款人在要求借款人還款時,得給借款人一些必要的還款準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