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三孤,簡稱公孤。《明史》卷七二《職官志》雲: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正一品,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從一品,掌佐天子理陰陽,經邦弘化,其職至重。
公孤均為古官名。清朱彭壽《舊典備徵》卷一《三公三孤》條說:“公孤之設,肇自成周,漢、晉以來,建置靡定。唐以後則有官無職,專以加大臣之位望重者。”
明朝公孤作為輔助皇帝處理政事的官職,僅見於洪武、洪熙、宣德三朝。洪武時侯,公孤為朝廷的兼官和贈官。如洪武二年(1369),左副將軍常遇春卒,贈太保。洪武三年(1370),授中書省左丞相李善長太師,右丞相徐達太傅。前者是贈官,後者是兼官。建文、永樂兩朝不設公孤官。
上圖張輔助
永樂二十二年(1424)八月,明仁宗即位,授張輔太師,沐晟太傅,陳懋太保;進蹇義少師,楊士奇少傅,夏原吉少保,於是公孤之員完備。
宣德五年(1430)、宣德十年(1435),夏原吉、蹇義先後去世,楊士奇等也還領內閣事務。自此,公孤不再是一種職稱,而成為一種榮譽官銜,與太子三師三少一樣,俱為勳戚文武大臣的加官或贈官。
三公三孤,簡稱公孤。《明史》卷七二《職官志》雲: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正一品,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從一品,掌佐天子理陰陽,經邦弘化,其職至重。
公孤均為古官名。清朱彭壽《舊典備徵》卷一《三公三孤》條說:“公孤之設,肇自成周,漢、晉以來,建置靡定。唐以後則有官無職,專以加大臣之位望重者。”
明朝公孤作為輔助皇帝處理政事的官職,僅見於洪武、洪熙、宣德三朝。洪武時侯,公孤為朝廷的兼官和贈官。如洪武二年(1369),左副將軍常遇春卒,贈太保。洪武三年(1370),授中書省左丞相李善長太師,右丞相徐達太傅。前者是贈官,後者是兼官。建文、永樂兩朝不設公孤官。
上圖張輔助
永樂二十二年(1424)八月,明仁宗即位,授張輔太師,沐晟太傅,陳懋太保;進蹇義少師,楊士奇少傅,夏原吉少保,於是公孤之員完備。
宣德五年(1430)、宣德十年(1435),夏原吉、蹇義先後去世,楊士奇等也還領內閣事務。自此,公孤不再是一種職稱,而成為一種榮譽官銜,與太子三師三少一樣,俱為勳戚文武大臣的加官或贈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