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一個人喜歡了五年,從初一到高二。可是他並不喜歡我,但是我每天都給他寫一封情書,好不容易終於感動了他,他在初二的時候就和我在一起了,但是在一起14天之後和我提分手了,之後和別人在一起了,再後來,等到初三的時候,他又和他第二個女朋友分了之後又來找我和好,我心很軟,然後我也覺得他很可憐,然後就同意跟他和好,再到後來的高一他又和我分手,和另外一個女孩在一起,再到現在的高二,他又和我分手了,分手不過一天就和別的女孩在一起了。他說他喜歡我,捨不得我,他只是現在不想談戀愛,想去玩,想自己試著去愛一次,讓我等著他回來。可是我想說既然喜歡我捨不得我可是為什麼又能每次都背叛我?他有沒有想過我的感受呢?所以我想知道,十幾歲愛上的人,最後的結果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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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薇苒1
小妹妹,我以一個過來人的經驗告訴你,十幾歲愛上的人,大多是沒有結果的。而且根據你的描述來看,你所說的這個男生其實根本也不喜歡你,只是把你作為一個備胎,是分手空虛時的一個慰藉而已,說白了這男生就是一個十足的渣男,見異思遷,三心二意,根本就不會懂的得珍惜你的。所以請狠下決心遠離這人,以免以後受到更大的傷害。
十幾歲的年紀,確實是個情竇初開,容易動情的年紀,也是最容易產生暗戀情愫的階段,但是卻不是最適合去談情說愛的年紀。
1.這個時候,因為涉世不深,心智不成熟,根本也不懂真正的愛情,喜歡一個人,往往都是流於表面,不能從更深的覺度去觀察這個人的品質好壞,所以容易上當受騙 。即使當時雙方互相吸引喜歡,但是因為都心智不成熟,心性不定,也沒踏入社會,根本也不能確定合適不合適,當長大成熟了,這些早戀很多都是以分手收場。
2.這個年紀,也不是談戀愛的時候,這個時候的主要精力應該是在學習和增長知識和見識上。而只有自己學識增長了,見識豐富了,成長了,獨立了,心智成熟了,也懂什麼是愛情了,再去談去一場戀愛,才是最合適的。所以在這十來歲的年紀就該做這個年紀該做的事情,不要因為不合適的戀情而耽誤自己將來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