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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海中的漂浮者

    這個問題我想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我也是在30歲成為了媽媽,但我和老公在懷孕前已經做了規劃,我的計劃是掙夠未來十年花的錢,就歇一歇,養娃兒三年。

    因此,我們在懷孕前,趕上公司上市,賣了部分期權,還了房貸買了車,就安心生孩子。

    做了媽媽,我才明白,媽媽和任何一個工作都無法比。

    首先,做媽媽是24小時的,工作只有8個小時。起初我真不會帶,月嫂教我,但我必須一個一個問題去解決。

    其次,我想在孩子沒有安頓好之前,不建議想如何平衡工作,就不能工作。我的建議是最起碼小的過了三歲,你才能考慮返回職場。

    最後,既然選擇了孩子們,孩子們的成長是不可逆的,母親帶比任何人帶都好。

    我是帶孩子娃到接近三歲,而且是母乳,之後我母親幫忙帶白天,我返回職場工作。還好我們單位比較親情,知道孩子媽媽事情多,每次孩子生病,都給假。我們自然也理解公司,公司需要加班我們也不差,所以,公司總體認為寶媽們的業績還是可以的。

    從另外一個角度,如果你面試的公司提出你上面所說的問題,我認為這個人力資源還是有問題的。不進這家公司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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